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拟组织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2016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
(一)2015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目前尚未结题的各类科学研究及专项项目、支持计划项目,包括:
1.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
3. 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
4. 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
5. 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6. 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7. 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
(二)201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三)2015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按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详见附件6);2016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按照立项时的规定,需要达到相关的业绩条件(详见附件7)。
二、 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18年11月8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307室)
3.联系人:赵泽凌13050292170(82170小号;8065办)
鲁少冲18241425452(66800小号;8065办)
4.电子邮箱:lkykjc@163.com
科技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