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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 第一届教育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5-04-17 00:00 佚名  外语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关于申报第一届教育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课题的通知》(辽评协通字【2015】3号)文件精神,省教育评价协会启动了第一届教育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人主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申报人围绕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评价方面自行选题进行申报。自行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实践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此次立项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不得少于5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左侧装订),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3份(左侧装订并与申请书分开装订)。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6.每项课题需交纳立项评审费200元。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所有材料请各二级单位负责科研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统一报送。

2.报送时间:2015年4月20日中午1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评价处(行政楼316室)。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ml680329@163.com

联系人:孟丽(8052)

四、其它事项

相关内容可以登录(http://www.clner.com)下载。

附件:1.《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第一届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第一届课题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3.《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第一届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评价处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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