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营造良好校园环境,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内车辆管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车辆必须凭证进入校园,新购置车辆的教职工于本周三前,携带本人驾驶证及行车执照复印件到安全保卫处(办公楼110室)办理。
2.由于学校停车场地有限,各停车场新植绿化树间距较小,请校内职工靠边停放,保证每个位置停放2台车。
3.随着天气转暖,冰雪融化,学校停车场地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主干道两侧禁止停车,A座和D座门前严禁停车,请教职工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
4.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慢行,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停放到指定停车。
5.教职工校内活动提倡步行,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各楼门口(包括临时停放),确保校园交通秩序。
6.对于举办大型活动,导致车辆停放无法满足的情况下,相关单位报安全保卫处批准,安全保卫处将根据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7.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教职工认真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学校将对于违反规定者严肃进行处理,对教职工进行实名通报,并扣所在单位综合治理考核分数,每次0.5分。
安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