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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04-09 00:00 佚名  外语系

关于做好2015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梁金龙2015-04-09

11:08

各部门、各单位:

为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狠抓火灾隐患整改,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学校稳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2015年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职能部门监管,安全保卫处负责日常的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上下都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标准化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消防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隐患自检自查。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任:赵文珍 马壮

副主任:邓献宇

成员:李兴军刘玉皎钱春焱刘占文甘晓晔秦桂莲于国君吴绪子刘宝孟宪伟

韩娇李金刚韩延清陈韧杜运普

刘滨贺凤伟孟祥武李焕军孙庆龙

张兆刚赵宝军宋大毅陈庆伟张春枝

畅惠明李远新

(二)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

主任:李兴军

副主任:富勇

成员:梁金龙 王军金文义教玉洁 李殿龙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监控室各项管理制度,监控员上岗培训率达到100%。完善消防日常检查值班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逐一登记造册。各单位、各部门要牢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要加强对所辖部位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明确责任人,确保消防设施取用方便,完整好用。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防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危险品流失事件的发生。加强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审核、验收,杜绝产生新的火险隐患,力争学校火灾隐患为零。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宣传列入公益宣传范围,广泛宣传《消防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知识技能。要以讲座、答题、挂图、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消防法》,利用LED、户外视频播放消防常识和视频资料,使消防知识和技能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别要重视对要害部位、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真正使消防安全工作实现不留盲点的“社会化”管理。

四、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火险隐患整改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辖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是否堵塞、遮挡,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是否被遮挡影响使用或挪作它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发现有违章行为及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登记造册。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在未整改前,要落实措施和安排人员加强防范,重点控制,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五、完善消防工作绩效考评和行政责任问责机制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学校将对各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及年终全面考核等方式评选出优胜单位、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

(二)对不履行消防职责,忽视消防安全,没按责任状要求落实防火措施,发生火灾、火警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予以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导致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科技学院安全保卫处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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