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于洪区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派遣制政府雇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由派遣公司派遣到于洪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辅助性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1)文字综合岗位10名(限男性)
主要负责文字综合相关工作。该岗位会因工作需求加班,工作有强度,仅限男性报考。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文字综合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善于沟通,能够适应经常性加班;文笔好,思路清晰,能编写标准格式公文,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备PPT制作及展板、图板绘制经验,以及能熟练应用PS等绘图软件者优先。
(2)财会岗位9名
主要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记账及相关凭证整理、归档等工作。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工程预结算审核岗位3名
主要负责工程预结算审核全过程的协调工作。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土建类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筑行业政策法规及相关定额,能熟练使用相关工程造价软件。
(4)统计分析岗位6名
主要负责专业统计调查、大型普查及数据处理,分析经济运行情况。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统计或财会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统计或财会相关工作经验。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四、薪酬待遇
1.文字综合岗位:参照政府雇员处级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包括:岗位基本工资4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特殊岗位绩效工资人均2000元/月(根据工作量核定),通讯补贴300元/月。
2.其他岗位:初聘职级确定为科员二档,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人均绩效工资300元/月,通讯补贴200元/月。
政府雇员同时享受入区工龄工资、学历工资、采暖补贴、年度考核奖金等以及“五险一金”待遇。符合条件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晋级升档,薪酬待遇相应提高。新聘雇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基本工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9:00—12:00,13:30—17:00(周六除外)。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名地点:于洪区政府北楼503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联系电话:25321503。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报名信息表》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
(1)文字综合岗位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8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20%。即:文字综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2)其他岗位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由区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以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